第三百八十七章 往事中没有秘密 (第1/2页)
慕正光把选好的学校和专业拿给爸妈看。爸妈说看不太懂,但都表示支持他的选择。不过,他们也说了,为防止意外,还得请老师看看。
慕正光以为“请老师看看”就是拍张照片发给老师。到第二天早上,爸妈告诉他晚上要请老师吃饭。原来,请老师看看,并不是发一张照片那么简单。
慕正光给徐发了条消息。
“我爸妈今天要请老师吃饭。”
“是讨论报志愿的事吗?”
“是。我让老师也看看你选的志愿。”
“也可以,让他看一眼就好。我家可能也要请老师吃饭,到时候再详细说这件事。我们的志愿应该是没问题的,主要是想让老师帮个忙说服我们的家人,让他们能放心。”
聚餐的地点是在一家小巷子里。从外表上看,那是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店。但是小店的面积可不小,慕正光是进来之后才发现这一点的。
包厢里摆了两张桌子。小桌子像是用来打牌的,大桌子才是用来聚餐的。
慕正光和爸妈先到包厢,接着到来的不是老师,而是三个他从未见过的人。
在交谈中,慕正光得知那三人里面有一个是老爸的同学,有一个是他的同学。那人和他在同一个年级,但不在一个班,这次考的分数也不低,有五百七十多分。
慕正光很诧异,但他给他的疑问找到了答案:这次聚餐请的或许不止一位老师,所以那位同学也能来。
但为什么大家要一起聚餐?是为了节省成本吗?不太可能吧。也许,在聚餐时叫上自己的朋友、同学,是人之常情,所以今天的事才能发生吧?
老师来了,不止一位,既有自己班的班主任,也有其他班的老师,估计也是班主任吧。
慕正光捏了捏口袋里的纸条,确保这张纸还在,一会儿能让老师看到。
两个家庭里的长辈正在和老师说话,晚辈偶尔会插入一两句话、一两个字,例如“好”“是”“对”。
在聚餐时,不知怎么回事,话题突然发生了改变,大家不再讨论分数,不再说长辈们的事,也不再讨论今天的饭菜如何,而是讨论校园生活。
在他们的言谈和欢笑中,慕正光听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老师很早就知道我喜欢徐了。
老师从来没有为恋爱的事找过我,我想到的原因是我和徐是朋友,但在老师看来,没有这么简单啊。我以为我隐藏的很好,但老师早就“知道”了?
在高三的上半学期,我和徐的交往很少,我和她之间的亲密程度并不比班里面的那些普通的异性朋友之间的亲密程度高。
在这一时期,知道我喜欢徐的人不多,老师说的“很早”,应该是从第二学期开始的。在高三第二学期,有一个最明显的证据能证明我喜欢她,那就是体育课时,我们会一起去买奶茶。但这个证据只能证明我喜欢她,而不能证明我们的关系是恋爱关系。
至于晚自习后坐在一起,这种事我做的很多,但老师没看到过。上课时传纸条,这种事我也做过,依然是上面那条理由,亲密程度不高。
我能想到的事就这些,我不知道老师和同学通过这些事得出了什么样结论,应该是错误结论吧?因为我和她是在毕业后才确定关系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