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圣王意志 (第2/2页)
陈胜也需要在生死之战中,将之前的积累融会贯通,之前在大舜道场之中,总有些放不开手脚,现在司马尚不用文道修为,反倒是他最好的交战对象。
“风生水起。”
陈胜以大河拳法作为第一招,水借风势,将他的战意燃烧。
大河拳法本是攻守兼备的拳法,作为文始真人的拳法,他本是高阶拳法,拳中立意也是颇为不低,陈胜用它来作为进阶血元之拳,本就是他的根基之拳,按照道理来讲,以后陈胜的拳法都应该以此进阶,转化为拳意。
只是陈胜晋级的实在是太快,大河拳法并没有跟上陈胜晋级的速度,此时陈胜已经是先天强者,再用之前的拳法,顿时有新的感悟。
在白起的记忆之中也有一分拳法,也与水有关,血海之拳。
白起的血魔拳意本就是水道拳意中的顶级拳意,与大河拳意也有几分想通。
陈胜这一思考,大河拳法顿时带有了几分血海拳法的几分味道。
两种拳法交错,陈胜的拳法之中的势飞快提升,转瞬之间已经提升到拳势大成。
拳法威力也是水涨船高。
司马尚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他能看出陈胜原本普通不入流的拳法在这片刻之间就有了很大的提升,不过终究还是没有踏入拳意,还是不够资格向他司马尚挥拳。
他也是先天巅峰的强者,岂是一般人可以对付,狮子搏兔也用全力。
“拳界。”
司马尚直接使用出了他现在能使用的最强手段。
拳意升华道极致,就能将拳意转化为实质,化为拳界。
在拳界之中,他就是无敌的存在,除非是打破拳界,或者以强大的力量直接碾压,否则还是没有办法对付的。
只是拳界是元神强者的专属,司马尚使用拳界也有些吃力。
不过面对陈胜这样豪情满怀的年轻人,司马尚认为这样值得。
这是关乎天下未来的一战。
司马尚是这么想的。
陈胜的拳法风声水起,原本还只是普通的水,但是他将血魔之拳融入其中,水的颜色也变成红色。
他的拳还没有攻击到司马尚,他已然看出对方使用的居然是元神境界才能使用的拳界,心中顿时有些惊异,不过这一拳挥出岂能退后,况且他也想试试顶级先天强者的真正战力。
司马尚虽然使用拳界,但是他能看出很是勉强。
这一拳挥出,而舜帝战甲之中似乎有什么力量被引动了。
陈胜隐隐有些感应。
水似乎对上古圣王都有不小的影响,三王之中的大禹更是靠着治水之功,让他的儿子成为大夏之主。
而舜,也与治水有很多关联。
陈胜的拳在这一瞬间似乎有了提升,拳势瞬间化做了拳意。
因势导利,上善若水。
舜帝战甲之中的力量,与大河拳法之中,隐含的道德经中水的力量结合起来。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能攻坚强着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道德经之中对水的力量也是颇为推崇。
这一拳短短几个瞬息,就经历了几个变化。
司马尚此时也看出陈胜拳法之中的变化。
“好精妙的变化,可惜你碰到的是我。”
“我的拳叫换新天。”
司马尚大笑,他的拳意还是圣皇帮他取名的。
圣皇还用了一句类似诗经的诗句,可惜是七言,没有四言那么雅观。
乐正克还常笑此拳之名。
圣皇只是澹澹说道:“此诗是后世一位盖世豪杰所做,其人有经天纬地之才,原句是,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圣皇一句顿时让乐正克没再说话。
圣皇的境界,已经能够将古今未来的一切都了然于心,他的话应该不是吹嘘。
况且此诗虽不雅观,但是却极具豪情,写诗之人的胸怀也是惊天动地。
陈胜挥拳之时,也看到了拳界之中的种种奇异。
那里有不惧生死的志向,也有冲天的豪情。
这一刻他忽然明白了司马尚这一拳的名字,不但是拳界的名字,更是一种信念的升华。
司马尚的拳界虽然显现,但是并没有如同真正的元神那般,拳意彻底转化为实质,处于一半虚无,一半真实的状态。
其中有天地变化,也有人道革新的志向。
“换新天,倒是真有几分不凡。”
但是陈胜的拳意在此刻也是极致升华。
“轰。”
虚空之中一生脆响,拳意结合战甲的力量,一拳竟然将司马尚半虚无的拳界外壳打碎。
同时陈胜战甲之上有一道虚影浮现。
那个虚影完全看不清面貌,但是其人却有一股让世人都要为之惊叹的气度,这样的气度不是一般人可以拥有。
在虚影上,你可以感受到世间一切伟岸的信念。
这个虚影似乎被拳界之中的信念影响激发出来的。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虚影似乎对这个拳界的信念颇为惊异。
“这样的拳意,不是你这般人可以彻底领悟,可是一旦领悟,那就绝对不凡。”
这一刻虚影说话之时,世间的一切似乎都停了,连时间的力量都不能影响拳界之中的两个人。
拳界之中的那些虚无拳意,也在这一刻停止了。
虚影的面上隐约可以看见一双重童。
那双重童之上,有无尽的伟岸,无尽的智慧,无穷的德行。
天地之间没有任何词语可以形容这双眼睛。
乐正克原本还只是在看两人的战斗。
陈胜这一拳的变化,他也看到了。
只是到后来也没有让他太过惊异,让他惊讶的还是司马尚的拳。
换新天,这样的拳界每一次看到都要让人为之赞叹,怎样的豪情才能写出这样的话。
然而最让他惊异的还是陈胜身体上出现的那道虚影。
那样的气度,那样的眼睛,那样的智慧,那样的力量。
尤其是那双重童。
“古之圣王的意志。”
这个虚影是谁,乐正克认了出来。
这是大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