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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6章 一种情

第696章 一种情 (第1/2页)

胡适首开话锋,不过是对张汉卿。
  
  “少帅,自从那首《沙扬娜拉》之后,好久没有听闻您的大作了。近期不知有什么新作问世?少帅一出,必属精品。能把分别写得如此有深度,谁说现代诗没有意境?”他开始对着张汉卿,说着说着就看向黄侃,意有所指啊。
  
  众所周知,黄侃是坚定的白话文拥趸,一直认为新诗没有营养,写不出旧体诗词的那种恢宏深邃。现在,他拿张汉卿在旧体诗词上的成就来说话。
  
  汗颜啊。以前写现代诗,是因为不怕有人说他剽窃,写了也就写了。如今到了1924年,一些名家名诗开始纷纷诉诸报端,张汉卿也吃不准有些诗是否已经诞生,光记着诗歌却忘了诞生年份啊。考虑到通讯技术的落后,如果不幸脱口而出某首已经刊登的诗作,自己的一世英名那可就毁于一旦了。
  
  所以,越到后来,他就越谨慎于现代诗的写作,甚至一度“封笔”。
  
  胡适问及,他只浅笑说:“诗词为小道,怡情消遣之作耳。如今国事繁忙,实在没有心情写这些东西----术业有专攻,在适之兄面前,我只能做个看客听众了。不过诚蒙抬爱,总算没把我这个俗人赶出梁家,还要感谢梁兄大度啊。”
  
  他说的是实话,人家胡适毕竟是学贯中西的大家,自己那半瓶醋倒一点还有点酸味,时间久了就味同嚼蜡,还是提早溜之乎也才是真的。不过他把做不出诗词归咎于国事,在梁青竹眼中,一幅忧国忧民的高大情怀跃然纸上。
  
  黄侃却接着说:“若我说,少帅真正为人推崇的却是旧体诗词。《清平乐》、《念奴娇》、《水调歌头》、《沁园春》无一不是精品,堪比历代大家,不让先贤专美于前。从少帅诸多诗词中可以看出,白话诗只是戏作,旧体诗才是最为人称道的。”
  
  不管厚此薄彼,总归是对张汉卿的赞誉,无论哪个为优为劣,总归是张汉卿出采。他们的争论,倒让张汉卿这个当事人不好接茬了,反正都是要谦逊一番的。
  
  胡适不同意:“旧体诗需要一定的文字功底,哪如白话文浅显易懂?少帅要普及教育,究竟是白话文学起来容易还是古文易懂?时代在变化,我们文化界的认识也要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这个词还是张汉卿在年初的人民党中央全会上首用的,后来成了改革者反对守成者的利器,连胡适都用上了。
  
  黄侃兴起了:“白话文太啰嗦!比如适之兄你的妻子死了,家人发电报通知你本人。若用文言文,‘妻丧速归’即可,若用白话文就要写成‘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呀’11个字,电报费要比用文言贵两倍。”
  
  全场捧腹大笑。对黄侃诅咒其妻子的恶言,大家都不以为诩。只有梁青竹进圈子时间较短,不知道其中的来龙去脉,还偷偷地问林徽因为什么他敢这么说而胡适不生气且大家都觉得有趣。朋友妻不可戏,现在连诅咒都用上了。
  
  说起这个事,还有一段很长的故事。长话短说,胡适生活在这个时代,其实是允许纳妾的,妓院也随处可见,他的身边人不乏三妻四妾者,张汉卿就是一个杰出的代表。
  
  不过他娶的妻子很特殊,她叫江冬秀,岁数比胡适大一岁(当地也有与北方“女大一,不为妻”类似的说法),个头比胡适矮一大截,身材不好,长相平常,还裹了小脚。更让胡适不满的是她不仅没有接受过新文化的洗礼,甚至连字也不识几个。
  
  可是架不住她剽悍。
  
  胡适是有情人的。去年在杭州开会且养病期间,他与他三嫂的妹妹曹诚英一见如故,后者提出要照顾胡适,并搬去同居。
  
  此事江冬秀知道,但没有多想,毕竟是亲戚兼同乡么。可是不久曹诚英竟怀了孕,她与前夫离了婚,而胡适也提出离婚,这下把江冬秀惹毛了。她不但大吵大闹,一赌气还喝下二十碗酒,并以杀死两个儿子相威胁。
  
  这个事在圈内已不是秘密,胡适是个多情的文人,他退却了,毕竟“薄幸”名不是他能够承受的。所以人家讥笑他“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他只能笑笑。哀他怜他的一众好友也只能在“咒夫人死”这件事情上给他一点慰藉。
  
  所以黄侃用来取笑,大家都不以为恶。
  
  胡适哭笑不得,只能指着黄侃说:“你好好好,你若能把我家里这个河东狮捋顺了,我从此放弃白话文,拜你为师。”
  
  黄侃大笑着摆手说:“我可不敢。别看别人说我是黄疯子,可是碰到江疯子,我一样是要甘拜下风的。不过,我倒有一个办法,可以让胡兄摆脱嫂子的魔爪,从此称心如意不受阻碍。”
  
  胡适露出不相信的表情,但还是有些意动。张汉卿等人都洗耳恭听,准备学习这一技能,技不压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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